山南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将山南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山南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社会其他人员。(我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利用任何方式开展普通话报名、培训和测试活动,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具体测试工作安排请关注山南市教育网、山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上午为9:30-13:00,下午为15:30-18:30(限额300人,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山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语委办309室)。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缴费标准及方式
报名、测试费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通话水平等级收费及收费标准的批复》(藏财综字〔2011〕28号)文件标准执行,在校大学生、中职生每人30元,其他考生每人55元,现场收取现金。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9:30开始,下午15:30开始。
测试地点:山南市普通话测试站(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五、测试方式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全程机试,考试形式为口试。应试人测试成绩达到等级标准的,由国家测试机构颁发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https://bm.cltt.org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成绩、查看普通话等级电子证书。
七、证书管理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级测试机构发放等级证书。省(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市)级测试机构负责向应试人发放纸质等级证书,发放时间等具体规定由省(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省(市)级测试机构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应试人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八、相关要求
1.应试者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测试当天考生需着深色衣服采集电子照信息。
2.考生未按考试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费及测试费不予退还。
3.若有测试相关补充通知,在报名缴费完成后进入“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群”内进行通知。
九、咨询电话
山南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0893-7821931
山南市语委办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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