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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教育局关于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的通知

时间:2019-09-30 10:55:18 来源:山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乃东教育局、市完全中学、市东辉中学、市实验学校、市一小、市三小: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精神确保我市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进一步促进山南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结合我市人口分布及中小学布局情况,在规模分析,实地考察、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进行了调整划分,现通知如下:

一、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基本原则,按照户口管辖、父母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实行就近划片入学,统筹兼顾,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覆盖、零对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生源人数、生源分布和学校现有办学规模、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对各学校的招生范围进行合理划分,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每一名学生有学可上。

二、学区划分及招生范围

1.市实验学校招生辖区为:英雄路以南的乃东区居民社区全部学区和住址在苹果园小区;裕砻酒店东南的全部学区,民族路西南至三湘大道以西。

2.市三小招生辖区为:格桑路以南、香曲西路至民族路东北的全部学区(市直单位职工子女、进城务工子女);乃东路新华书店、市人大以南至裕砻酒店以北(不含新华书店、市人大)的学区。

3.市一小招生辖区为:格桑路以北、香曲东路(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含结沙居委会)全部学区;乃东路的市人大和市新华书店以北的全部学区;罗布莎小区以南(含罗布莎小区)的全部学区;异地搬迁走读学生(住址在华新水泥厂的职工子女在桑日县冲达完小就读)。

4.乃东区泽当镇完小(市区)招生辖区:乃东区结莎居民子女在泽当镇完小就读,异地搬迁有意愿寄宿的学生。

5.市东辉中学招生辖区为:英雄路以北的所有学区和乃东区中直、区直所有干部职工子女,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党校干部职工子女。

6.市完全中学招生辖区为:英雄路以南的乃东区居民社区全部学区(学区内市直所有干部职工子女)。

三、学区划分实施时间

2019年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秋季招生开始实施。

四、几点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招生,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拒绝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按“免试、就近、划片”原则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入学的前提条件,也不得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同时,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超学区接收学生。

2.自2019年起,市完全中学(初中部)、市实验学校、泽当镇小学、市一小、市三小根据学区内的实际情况,以增设汉族班、藏汉合班等形式,稳步有序地安排好适龄随迁汉族子女就学问题,并提前做好校舍、师资、教材等相关准备工作。

3.各学校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做好学区划分宣传引导工作和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落实到位。

4.适龄儿童少年均应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严禁择校。要严肃查处在学区归口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涉及面广,事关教育均衡发展和社会稳定。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按时进行,凡出现擅自超学区招生、超计划招生,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设立重点班以及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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