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二届人大九次会议 第9号(政00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二届人大九次会议
第9号(政009号)提案的答复
付成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支持本地农副产品和储备粮食进入学校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中小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39号)精神,第五章采购管理中至少采购活动开始30日前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大宗物资统一采购制度、严格规范采购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履约验收,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二是现行《我区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和中小学“三包”政策及助学金制度规定的通知》(藏财教字〔2011〕14号)《我区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和中小学“三包”经费及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教字〔2011〕64号)《关于实行“三包”及营养改善计划物资县级配送和财务集中核算的通知》(藏教财〔2016〕58号)《西藏自治区教育“三包”经费监管管理办法》的通知(藏教监管〔201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三包”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通知》(藏教财函〔2020〕2号)《市教育局关于教育“三包”和膳食经费大宗物资采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教财字〔2024〕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大宗物资政府采购或集中采购,坚持以县为单位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单位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完善供货商评议、招标采购;不得指定供货商、指定品牌等行为。三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教育厅、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部署要求,近三年开展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教育“三包”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使用纳入整治范围,教育“三包”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三包物资需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综上所述,市教育局作为监管主管行业部门,教育“三包”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按“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竞争原则”,欢迎农产品经营商和粮油公司积极参与竞标。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号码:0893-782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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