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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教育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5-05-07 17:28:20 来源:山南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再就业,结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文件规定,市教育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试用考核评定等方式,择优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2个。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山南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限)

4.年龄22-40周岁,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6.会说普通话,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8.能认真执行教育局机关工作的要求,并服从相关工作安排。

(二)招聘对象

符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规定的人员:1.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 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 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 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 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 中共党员和大学生毕业生优先

9. 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限已满和辞职的人员;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事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58--2025516日(工作日上午9:00--13:00,下午 15:30--18:30);

(二)报名地点:

山南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506);

(三)联系电话:

     15067961274;13618936669;13659587121

(四)报名材料:

1.填报《山南市教育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五)报名须知

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次招聘分面试、政审、体检、签订合同等程序。

六、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证明材料等所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七、面试及体检要求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将进入面试环节,由市教育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要准备本人近期在市级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自费),并将体检健康证明交于市教育局。

(一)面试时间: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

(二)面试地点:山南市教育局乃东区泽当镇香曲东路14号)。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安置待遇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山南市教育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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