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教育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再就业,结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文件规定,市教育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试用考核评定等方式,择优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2个。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山南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限);
4.年龄22-40周岁,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6.会说普通话,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8.能认真执行教育局机关工作的要求,并服从相关工作安排。
(二)招聘对象
符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规定的人员:1.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 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 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 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 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 中共党员和大学生毕业生优先;
9. 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限已满和辞职的人员;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事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3:00,下午 15:30--18:30);
(二)报名地点:
山南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506);
(三)联系电话:
15067961274;13618936669;13659587121
(四)报名材料:
1.填报《山南市教育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五)报名须知:
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次招聘分面试、政审、体检、签订合同等程序。
六、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证明材料等所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七、面试及体检要求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将进入面试环节,由市教育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要准备本人近期在市级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自费),并将体检健康证明交于市教育局。
(一)面试时间: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
(二)面试地点:山南市教育局(乃东区泽当镇香曲东路14号)。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安置待遇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山南市教育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