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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

时间:2020-05-15 17:01:41 来源:山南市教育局政工科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档案、信访、督查、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工会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教育事业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教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统筹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教育智库建设,负责教育领域合作交流和教育受援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组织起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工作科。拟订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地西藏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群团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承担教育系统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

(三)稳定安全工作科。负责教育领域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开展校园网络安全监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政策,指导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指导双语教育工作,承担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完善教材建设基础制度规范,承担教育系统出版物和学校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拟订学生管理政策,承担内地西藏班()招生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拟订职业教育政策,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技术装备建设,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指导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卫生安全工作,负责业余体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等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管理服务各类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七)教师工作科。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教师政策和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行业指导意见,负责教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培养、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八)财务科(发展规划科)。拟定全市教育经费政策,编制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审核所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和决算,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建设标准,指导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基本建设,承担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承担教育扶贫相关工作。

(九)教育督导办公室。拟订全市教育督导政策,负责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起草市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政工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牵头负责局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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