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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寒假放假通知

时间:2020-05-15 18:05:02 来源:山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山南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中小学

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市职校、二职,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民办学校:

寒假将至,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2020年1月1日起放假,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报到时间为3月2日,3月3日正式上课(教职员工需提前到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任何县(区)校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否则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和追责。期末考试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12月26日,学生离校不得早于12月30日。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期末工作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确保完成教学任务。初中、高中毕业班要补足因小考、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而耽误的相应课时,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学校结合市教育局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学校实际教学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认真做好学校工作总结。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时间,本学期期末考试从2019年12月26日开始。要认真做好各项总结工作,加强对教师年度工作的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指导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等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3.组织开展师生集中教育活动。在学生集中离校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宣讲安全知识,加强交通、外出、旅游、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加强学生春节、藏历年期间的防火、防电等教育,提高自救能力,确保各项安全。

(二)加强假期管理

1.切实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在假期内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迅速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开学前,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教育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后勤人员提前做好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确保学校安全、准时开学。

2.召开一次家长会。放假前各学校要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代培班家长在学生学籍所在地参加家长会),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家长思想引导。

3.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学校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变相有偿补课,不得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在职教师不准搞有偿家教、各种补习班,不得参加社会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组织的培训活动等。

4.科学安排学生假期学习和生活。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对农牧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培养兴趣,提高能力,增长知识,开拓视野,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

                                   山南市教育局(体育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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