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 (政002号)建议的答复
索朗巴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民办‘退休’教师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教育作为重大民生事业,从国家到地方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民主改革到90年代末,西藏教育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的宗旨,在西藏大地掀起了大力发展教育的热潮,先后经过了扫盲、普六、“两基”攻坚等重大历史时期。当时由于西藏缺乏教师培养基地、缺乏教师资源,很多地方由本级政府以聘请民办教师来弥补地方教师不足的问题。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各类教育资源的不断完善,培养充实了一大批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同时,对时任民办教师通过办理师范班等形式解决了正式教师编制,但部分文化成绩较低的民办教师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据统计,全市共有此类教师219人,大部分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对此类教师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辞退,并适当解决待遇,比如:曲松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1995年以来辞退的10名教师月工资标准执行1500元等。因此,类似问题属于地方教育发展中的问题,相关事权归于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受资金和权限限制,无法统一出台政策或提供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衔接,争取政策制度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与各县(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建议各县(区)结合当地财力等实际情况,自行出台相关政策,让更多的教育工作者享受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果。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山南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893-7820226
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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